关于签定《荆州市公安局内保大数据综合平台保密协议的通告》
甲方:荆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
乙方:UK使用人
为切实保障荆州市公安局内保大数据综合平台(简称平台)数据安全,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,自愿签署本协议(点击同意视同签订电子保密协议,警员需另行签定纸质保密协议并上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)、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。
一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、泄密的界定:
1、涉及乙方通过平台掌握的甲方所有的信息,包括平台提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、法人、保安、员工等信息(包括不限于);
2、凡以直接、间接、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均属泄密;
3、信息的本身为乙方所有的信息,不属于泄密;
4、以书面的形式获得甲方授权的,以方便工作目的提供的信息不属于泄密。
二、双方的权利、义务与责任
1、乙方根据甲方授予的平台访问权限访问平台的授权数据;
2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、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;
3、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密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;
4、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信息牟取私利;
5、乙方同意并承诺、对所有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的保密、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下不得泄漏给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;
6、乙方需配备专人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UK和密码,并妥善保管UK和密码,造成UK和密码泄漏的应承担相关的责任;
7、乙方UK丢失的应及时联系在线服务网站,及时停止UK和更换UK;
8、乙方应建立相关UK使用制度,包括负责人的更换,由于UK使用不当引起的信息泄露,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;
9、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措施,并承担保密责任。
10、警员更换UK负责人后应另行签署本协议并上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。
三、保密的义务不适用如下信息:
1、非由于乙方原因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;
2、由于法律的适用、法院或其它国家权力机关的要求而披漏的信息。
四、本协议自UK领取之日生效。